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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这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年底将到期

  • 2017-07-26
  • 信息来源:www.yinuocw.com
  • 点击量:1022
  在新的政策实施之后就会有一些政策到期,一诺财务称,在年底的时候将会有新的税收政策将到期,到时候对于大家的税收上又会有相应的改变。相关部门也同时发布了政策公告,下面,一诺财务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次公告的内容。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销售额的3种特殊计算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四)项: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终上所述,一诺财务为大家介绍了本次公告的内容,因此,在税收上大家应该有相应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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