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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最新公告内容

  • 2017-11-23
  • 信息来源:www.yinuocw.com
  • 点击量:1049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这是很多企业都不清楚的地方,重庆一诺财务表示,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公告,就是针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这个问题。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相必很多人还没有时间去了解,下面重庆一诺财务就简述一些公告的内容。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以上就是主要的一些公告内容,想要仔细了解完整版的公告可以在重庆一诺财务的官网进行了解,这样对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问题就会有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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