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CONTACT US
重庆一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86-023-63206820
cqyn88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附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建筑服务增值税计税公告
对于增值税一直是企业最重视的税务之一,如今正是国家在实施税务改革之际,一诺财务表示,本次国家又发布了新的公告,针对的是建筑服务增值税的计税公告,这对于这个行业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改变,一诺财务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税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现就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制。
二、纳税人应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三、纳税人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资料范围,完整保留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建筑服务的资料备查,否则该建筑服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纳税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对少缴的税款应予追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无需备案。
五、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监事会本次公告的详细内容,大家看完之后就清楚了吧。在实际中,一诺财务表示,对于新的公告希望大家能有更加清楚的理解,才能在相关的额税务工作中有帮助。
下一页:进一步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